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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的通知

    “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编制本规划。一、规划背景“十三五”时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作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决策部署。党中央、国务院召开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印发《“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扎实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启动实施健康中国行动,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持续完善国民健康政策。重大疾病防治成效显著,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从10.25%提高到23.15%,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到74元,多数疫苗可预防传染病发病率降至历史最低水平,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呈现下降趋势。重点人群健康服务不断完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转运体系基本建立,儿童青少年近视监测和干预持续加强,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列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开,药品和医用耗材加成全部取消,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全面实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稳定在80%和70%左右;基本药物数量从520种增加到685种,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改革形成常态化机制,国家集中采购中选药品价格平均下降53%;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有序推进;社会办医稳步发展,健康产业规模显著扩大。健康扶贫任务全面完成,832个脱贫县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全面提升,远程医疗服务覆盖全部脱贫县并向乡镇卫生院延伸,历史性消除脱贫地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大病专项救治病种扩大到30种,高血压等4种慢性病患者优先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000多万贫困患者得到分类救治,近1000万因病致贫返贫户成功脱贫,基本医疗有保障全面实现。中医药服务体系持续完善,独特优势日益彰显。经过努力,人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2015年至2020年,人均预期寿命从76.34岁提高到77.93岁,婴儿死亡率从8.1‰降至5.4‰,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从10.7‰降至7.5‰,孕产妇死亡率从20.1/10万降至16.9/10万,主要健康指标居于中高收入国家前列,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下降到27.7%。同时也应看到,我国仍面临多重疾病威胁并存、多种健康影响因素交织的复杂局面。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处于大流行状态,新发突发传染病风险持续存在,一些已经控制或消除的传染病面临再流行风险。慢性病发病率上升且呈年轻化趋势,患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人数逐年增多,食品安全、环境卫生、职业健康等问题仍较突出。同时,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康复、护理等需求迅速增长。优生优育、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亟待加强。需要加快完善国民健康政策,持续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贯彻新时代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快实施健康中国行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推动发展方式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不断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二)基本原则。健康优先,共建共享。加快构建保障人民健康优先发展的制度体系,推动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产方式,完善政府、社会、个人共同行动的体制机制,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格局。预防为主,强化基层。把预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聚焦重大疾病、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和重点人群健康,强化防治结合和医防融合。坚持以基层为重点,推动资源下沉,密切上下协作,提高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提高质量,促进均衡。把提高卫生健康服务供给质量作为重点,加快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不断提升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缩小城乡、区域、人群之间资源配置、服务能力和健康水平差异。改革创新,系统整合。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破除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体制机制障碍。统筹发展和安全,提高重大风险防范处置能力。统筹预防、诊疗、康复,优化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服务。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促进中西医相互补充、协调发展。(三)发展目标。到2025年,卫生健康体系更加完善,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逐步健全,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应对能力显著提升,中医药独特优势进一步发挥,健康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人均预期寿命在2020年基础上继续提高1岁左右,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同比例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基本建成能有效应对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适应国家公共卫生安全形势需要的强大公共卫生体系,早期监测、智能预警、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综合救治能力显著提升。——一批重大疾病危害得到控制和消除。艾滋病疫情继续控制在低流行水平,结核病发病率进一步降低,寄生虫病、重点地方病和人畜共患病危害持续得到控制和消除,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减缓,严重精神障碍、职业病得到有效控制。——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持续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分级诊疗格局逐步构建,中医药特色优势进一步彰显。——医疗卫生相关支撑能力和健康产业发展水平不断提升。适应行业特点的医学教育和人才培养体系逐步健全,卫生健康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健康服务、医药制造等健康产业持续发展。——国民健康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卫生健康法律法规体系更加完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保障人民健康优先发展的制度体系和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逐步建立,卫生健康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主要发展指标展望2035年,建立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的卫生健康体系,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更加完善,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0岁以上,人均健康预期寿命逐步提高。三、织牢公共卫生防护网(一)提高疾病预防控制能力。明确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责定位,强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军民融合、防治结合、全社会协同,强化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下级机构的业务领导和工作协同,强化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落实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管理服务职责,完善疾病预防控制部门与城乡社区联动机制,夯实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基础。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考核,建立完善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的机制。探索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人员参与医疗联合体工作,推动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县域医共体协同发展。持续完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传染病防控等项目,优化服务内涵,提高服务质量,实行科学动态调整,做到有进有出,提高防治结合和健康管理服务水平,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二)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改进不明原因疾病和异常健康事件监测机制,强化公共卫生信息系统与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对接协同。充分发挥国家监测预警信息平台作用,探索建立跨区域疫情监测站点,实现不明原因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时分析、集中研判、及时报告。研究建立完善新发未知传染病多点触发预警机制,依托公共卫生、动物疫病、口岸检疫、食品安全、生态环境等系统拓展信息报告渠道,打通科研院所和第三方检测机构报告渠道,开通社会公众主动报告渠道。压实信息报告责任,明确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等具体要求。健全风险评估方法和制度,提高监测分析、综合评价和潜在隐患早期识别能力。(三)健全应急响应和处置机制。发挥集中统一高效的应急指挥体系作用,完善体制机制,实现监测预警、发现报告、风险评估、信息发布、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等环节职责清晰、无缝对接,确保指令清晰、系统有序、条块畅达、执行有力。构建分层分类、高效实用的应急预案体系。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应急响应机制,规范决策主体和处置原则,明确相关部门及机构的职责分工和工作机制。提升医务人员早期识别和应急处置水平,完善首诊负责、联合会诊等制度和处置流程,提高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处置能力。完善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机制。依托大型综合医院,建立健全分级分类的卫生应急队伍,提高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建立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事件国家救援力量整体调动与支援机制。(四)提高重大疫情救治能力。全面提高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下同)感染性疾病科和发热门诊、留观室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急诊、重症、呼吸、检验、麻醉、消化、心血管、护理、康复等专科服务能力。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实验室检测能力。依托高水平医疗卫生机构,发挥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作用,提高辐射带动能力。提高中医疫病防治能力。进一步完善地市级传染病救治网络,提高县级医院传染病检测和诊治能力。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控能力。提升边境地区执法执勤力量科学应对重大疫情能力。加强医疗机构应急物资配置,鼓励企业、机关单位和居民参与储备,建立健全应急物资调配协同联动机制。四、全方位干预健康问题和影响因素(一)普及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完善国家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构建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鼓励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深入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普及,提升居民健康素养。开展健康县区建设,国家和省级健康县区比例不低于40%。进一步推进健康促进医院建设,二级以上医院中健康促进医院比例不低于50%。持续推进中小学健康促进专项行动,深化学校健康教育改革,切实保证学校健康教育时间,提升健康教育教学效果。推行健康生活方式。全面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推进“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等专项行动。实施国民营养计划和合理膳食行动,倡导树立珍惜食物的意识和养成平衡膳食的习惯,推进食品营养标准体系建设,健全居民营养监测制度,强化重点区域、重点人群营养干预。开展控烟行动,大力推进无烟环境建设,持续推进控烟立法,综合运用价格、税收、法律等手段提高控烟成效,强化戒烟服务。加强限酒健康教育,控制酒精过度使用,减少酗酒。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深化体卫融合,举办全民健身主题示范活动,倡导主动健康理念,普及运动促进健康知识。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公共体育场馆和学校体育场馆开放共享,提高健身步道等便民健身场所覆盖面。保障学校体育课和课外锻炼时间。落实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推动国民体质监测站点与医疗卫生机构合作,在有条件的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设立科学健身门诊。针对特殊人群开展体育健身指导,加强非医疗健康干预,建立完善运动处方库,推进处方应用。(二)加强传染病、寄生虫病和地方病防控。做好重点传染病防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完善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坚持多病共防,进一步加强流感、登革热等重点传染病监测和分析研判,统筹做好人感染禽流感、埃博拉出血热等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控,有效防控霍乱、手足口病、麻疹等重点传染病疫情。强化鼠疫自然疫源地、重点地区和疫源不明地区动物间鼠疫的监测、疫源性调查、风险评估和及时处置,加强区域鼠疫联防联控。继续将艾滋病疫情控制在低流行水平,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和重点环节,有效落实宣传教育、综合干预、检测咨询、治疗随访、综合治理等防治措施。全面实施病毒性肝炎防治措施,开展消除丙肝公共卫生危害行动。全面落实结核病防治策略,加强肺结核患者发现和规范化诊疗,实施耐药高危人群筛查,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加大肺结核患者保障力度。实施以传染源控制为主的狂犬病、布病等人畜共患病综合治理,加大动物源头防控力度。强化疫苗预防接种。加强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监测。稳妥有序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加强全流程管理,确保接种安全,逐步提高人群接种率。做好流感疫苗供应保障,推动重点人群流感疫苗接种。根据需要适时调整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加强免疫规划冷链系统管理,提升追溯能力。加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力度。巩固重点寄生虫病、地方病防治成果。在血吸虫病流行区坚持以控制传染源为主的综合防治策略,加强黑热病等虫媒传染病防控,实施包虫病综合防治策略,持续保持消除疟疾状态。完善地方病防控策略,确保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保持基本消除燃煤污染型氟砷中毒、大骨节病和克山病危害,有效控制饮水型氟砷中毒、饮茶型地氟病和水源性高碘危害。(三)强化慢性病综合防控和伤害预防干预。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策略。加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到2025年覆盖率达到20%。提高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等重大慢性病综合防治能力,强化预防、早期筛查和综合干预,逐步将符合条件的慢性病早诊早治适宜技术按规定纳入诊疗常规。针对35岁以上门诊首诊患者,积极推进二级以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血压普查工作。在医院就诊人群中开展心脑血管疾病机会性筛查。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设置免费自助血压检测点,引导群众定期检测。推进“三高”(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共管,高血压、Ⅱ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达到65%以上。将肺功能检查纳入40岁以上人群常规体检,推行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提升呼吸系统疾病早期筛查和干预能力。多渠道扩大癌症早诊早治覆盖范围,指导各地结合实际普遍开展重点癌症机会性筛查。以龋病、牙周病等口腔常见病防治为重点,加强口腔健康工作,12岁儿童龋患率控制在30%以内。强化死因监测、肿瘤随访登记和慢性病与营养监测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健康危险因素监测评估制度。逐步建立完善慢性病健康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推动防、治、康、管整体融合发展。加强伤害预防干预。完善全国伤害监测体系,拓展儿童伤害监测,开发重点伤害干预技术标准和指南。实施交通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减少交通伤害事件的发生。加强儿童和老年人伤害预防和干预,减少儿童溺水和老年人意外跌倒。完善产品伤害监测体系,建立健全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加强召回管理,减少消费品安全伤害。(四)完善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促进心理健康。健全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加强心理援助热线的建设与宣传,为公众提供公益服务。加强抑郁症、焦虑障碍、睡眠障碍、儿童心理行为发育异常、老年痴呆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干预。完善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精神卫生服务能力。推广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多渠道管理服务。按规定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救治救助综合保障。提高常见精神障碍规范化诊疗能力,鼓励上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为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开展远程服务。建立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家庭相衔接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模式。(五)维护环境健康与食品药品安全。加强环境健康管理。深入开展污染防治行动,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完善水污染防治流域协同机制,基本消除劣Ⅴ类国控断面和城市黑臭水体。加强噪声污染治理,全国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加强噪声对心脑血管、心理等疾病的健康风险研究。加强餐饮油烟治理。持续推进北方地区城市清洁取暖,加强农村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开展新污染物健康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强化公共场所及室内环境健康风险评价。完善环境健康风险评估技术方法、监测体系和标准体系,逐步建立国家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探索建立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健康影响评估技术体系。开展药品环境风险评估制度研究。加强医疗机构内部废弃物源头分类和管理,加快建设地级及以上城市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设施。加强排放物中粪大肠菌群、肠道病毒等指标监测。提升居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构建各方积极参与、协作共建健康环境的格局。强化食品安全标准与风险监测评估。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工作体系和食品安全技术支持体系,提高食品安全标准和风险监测评估能力。实施风险评估和标准制定专项行动,加快制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基本建成涵盖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最严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提高食品污染物风险识别能力。全面提升食源性疾病调查溯源能力。保障药品质量安全。完善国家药品标准体系,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建立符合中药特点的质量和疗效评价体系。构建药品和疫苗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机制,推动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实现重点类别来源可溯、去向可追。稳步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制度。(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推进卫生城镇和健康城镇建设。深入推进国家卫生城镇创建,优化评审流程,引导推进全域创建和城乡均衡发展。总结推广健康城市试点的有效经验,打造一批健康城市样板,创造健康支持性环境。广泛开展健康县区、健康乡镇和健康细胞(健康村、健康社区、健康企业、健康机关、健康学校、健康促进医院、健康家庭等)建设,培育一批健康细胞建设特色样板。改善城乡环境卫生。完善城乡环境卫生治理长效机制,提高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统筹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加强城市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利用。推行县域生活垃圾和污水统筹治理,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建立健全农村村庄保洁机制和垃圾收运处置体系,选择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推进农村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研发干旱寒冷地区卫生厕所适用技术和产品,加强中西部地区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务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推进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强化以环境治理为主、以专业防制为辅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创新社会动员机制。推动爱国卫生运动与传染病、慢性病防控等紧密结合,通过爱国卫生月等活动,加大科普力度,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等陋习,推广分餐公筷、垃圾分类投放等生活习惯。促进爱国卫生与基层治理工作相融合,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积极作用,推广居民健康管理互助小组、周末大扫除、卫生清洁日、环境卫生红黑榜、积分兑换等经验,完善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培育相关领域社会组织和专业社工、志愿者队伍,推动爱国卫生运动融入群众日常生活。五、全周期保障人群健康(一)完善生育和婴幼儿照护服务。优化生育服务与保障。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完善相关配套支持措施。继续做好生育保险对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待遇等的保障,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生育医疗费用保障,减轻生育医疗费用负担。做好生育咨询指导服务。推进“出生一件事”联办。完善国家生命登记管理制度,建立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指标体系,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监测体系和预测预警制度。发挥计生协会组织作用,深入开展家庭健康促进行动。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动态调整扶助标准,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支持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接受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委托,开展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服务,依法代办入住养老机构、就医陪护等事务。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完善托育服务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建立健全备案登记、信息公示和质量评估等制度,加快推进托育服务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研究制定托育从业人员学历教育和相关职业标准,提高保育保教质量和水平。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提供普惠托育服务,发展集中管理运营的社区托育服务网络,完善社区婴幼儿活动场所和设施。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单独或联合相关单位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加强对家庭的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研究出台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支持隔代照料、家庭互助等照护模式,鼓励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提供家庭育儿指导服务。支持“互联网+托育服务”发展,打造一批关键共性技术网络平台及直播教室,支持优质机构、行业协会开发公益课程,增强家庭的科学育儿能力。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预防控制传染病,降低常见病的发病率,保障婴幼儿的身心健康。(二)保护妇女和儿童健康。改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实施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全面落实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孕产妇死亡个案报告和约谈通报等母婴安全五项制度,提供优质生育全程医疗保健服务。实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能力提升计划,构建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加强婚前保健,推广婚姻登记、婚育健康宣传教育、生育指导“一站式”服务,为拟生育家庭提供科学备孕指导、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增补叶酸指导服务,加强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到2025年,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不低于80%,产前筛查率不低于75%,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到98%以上。强化先天性心脏病、听力障碍、苯丙酮尿症、地中海贫血等重点疾病防治,推动围孕期、产前产后一体化管理服务和多学科诊疗协作。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孕育能力提升专项攻关,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做好不孕不育诊治服务。支持妇幼保健机构整合预防保健和临床医疗服务。加强妇女健康服务。发展妇女保健特色专科,提高服务能力,针对青春期、育龄期、孕产期、更年期和老年期妇女的健康需求,提供女性内分泌调节、心理、营养等预防保健服务以及妇女常见疾病治疗等涵盖生理、心理和社会适应的整合型医疗保健服务。促进生殖健康服务,推进妇女宫颈癌、乳腺癌防治,进一步提高筛查率和筛查质量。促进儿童和青少年健康。实施母乳喂养促进行动,开展婴幼儿养育专业指导,加强婴幼儿辅食添加指导,实施学龄前儿童营养改善计划,降低儿童贫血患病率和生长迟缓率。实施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完善儿童健康服务网络,建设儿童友好医院,加强儿科建设,推动儿童保健门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儿童保健和医疗服务。加强对儿童青少年贫血、视力不良、肥胖、龋齿、心理行为发育异常、听力障碍、脊柱侧弯等风险因素和疾病的筛查、诊断和干预。指导学校和家长对学生实施防控综合干预,抓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加强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和服务,强化儿童孤独症筛查和干预。推广青春健康教育工作,开展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教育。统筹推进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学校卫生队伍和能力建设,加强对辖区学校卫生工作的指导。开展儿童健康综合发展示范县(市、区、旗)创建活动。(三)促进老年人健康。强化老年预防保健。开发老年健康教育科普教材,开展老年人健康素养促进项目,做好老年健康教育。加强老年期重点疾病的早期筛查和健康管理,到2025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65%以上。实施老年人失能预防与干预、老年人心理关爱、老年口腔健康、老年营养改善和老年痴呆防治等行动,延缓功能衰退。提升老年医疗和康复护理服务水平。推动开展老年人健康综合评估和老年综合征诊治,促进老年医疗服务从单病种向多病共治转变。到2025年,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60%以上。完善从居家、社区到专业机构的长期照护服务模式。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服务能力,开展老年医疗照护、家庭病床、居家护理等服务,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向社区、家庭延伸。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与残疾人康复机构等开展合作。稳步扩大安宁疗护试点。提升医养结合发展水平。健全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合作机制,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安宁疗护一体化的服务。进一步增加居家、社区、机构等医养结合服务供给。鼓励农村地区通过托管运营、毗邻建设、签约合作等多种方式实现医养资源共享。开展医养结合示范项目,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四)加强职业健康保护。强化职业健康危害源头防控和风险管控。建立健全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估制度,扩大主动监测范围,到2025年,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85%以上。开展尘肺病筛查和新兴行业及工作相关疾病等职业健康损害监测。完善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信息及风险评估基础数据库,构建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分级、预测预警和监管机制,对职业病危害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强化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鼓励企业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完善职业病诊断和救治保障。健全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制度,优化诊断鉴定程序。强化尘肺病等职业病救治保障,实施分类救治救助,对未参加工伤保险且用人单位不存在或无法确定劳动关系的尘肺病患者,按规定落实基本医疗保障和基本生活救助政策。加强职业健康促进。推动用人单位开展职工健康管理,加强职业健康管理队伍建设,提升职业健康管理能力。全面提高劳动者职业健康素养,倡导健康工作方式,显著提升工作相关的肌肉骨骼疾病、精神和心理疾病等防治知识普及率。推动健康企业建设,培育一批健康企业特色样板。深入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五)保障相关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内保持现有健康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调整优化支持政策,健全因病返贫致贫动态监测机制,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精准健康帮扶机制。加大对脱贫地区、“三区三州”、原中央苏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地区等县级医院支持力度,鼓励开展对口帮扶、合作共建医疗联合体,重点提高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能力。加强脱贫地区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达标提质建设,支持采用巡诊派驻等方式保障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覆盖面,确保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持续实现动态清零。结合脱贫地区实际,推广大病专项救治模式,巩固并逐步提高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面和服务质量。维护残疾人健康。加强残疾人健康管理,全面推进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和改善残疾人医疗服务,完善医疗机构无障碍设施,强化残疾人服务设施和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建成康复大学,加快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康复人才。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提升康复医疗、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等服务质量。建立儿童残疾筛查、诊断、康复救助衔接机制,确保残疾儿童得到及时有效的康复服务。加强残疾人心理健康工作,做好残疾人健康状况评估。贯彻实施《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继续开展防盲治盲,推动实施全面眼健康行动。继续推进防聋治聋,提升耳与听力健康水平。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一)优化医疗服务模式。推行预约诊疗和日间服务。建立健全预约诊疗制度,全面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和检查检验集中预约服务,有序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推动三级医院日间手术等服务常态化、制度化,逐步扩大日间手术病种范围,稳步提高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鼓励有条件的医院设置日间病房、日间治疗中心等,为患者提供日间化疗、日间照射治疗等服务。推广多学科诊疗。针对肿瘤、多系统多器官疾病、疑难复杂疾病等,推动建立多学科诊疗制度。鼓励将麻醉、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病理、药学等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多学科诊疗团队,提升综合诊治水平。鼓励医疗机构采取多种方式设置服务协调员,在患者诊疗过程中予以指导协助和跟踪管理。创新急诊急救服务。优化院前医疗急救网络。继续推进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新生儿和儿童救治等中心建设,为患者提供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和一体化综合救治服务,提升重大急性疾病医疗救治质量和效率。完善智能化调度系统,推动院前医疗急救网络与院内急诊有效衔接,实现患者信息院前院内共享,构建快速、高效、全覆盖的急危重症医疗救治体系。强化医防融合。依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高血压和Ⅱ型糖尿病为切入点,实施城乡社区慢病医防融合能力提升工程,为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培养1—2名具备医防管等能力的复合型骨干人员,探索建立以基层医生团队为绩效考核单元、以健康结果和居民满意度为导向的考核体系。推动预防、治疗、护理、康复有机衔接,形成“病前主动防,病后科学管,跟踪服务不间断”的一体化健康管理服务。(二)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强化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健全国家、省、市三级质控组织体系,完善覆盖主要专业和重点病种的质控指标。完善国家、省、医疗机构三级感染监测体系,逐步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监测。完善诊疗规范和技术指南,全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可以在有条件的医疗联合体内探索建立一体化临床路径,为患者提供顺畅转诊和连续诊疗服务。优化护理服务。健全护理服务体系,增加护士配备。强化基础护理,实施以病人为中心的责任制整体护理,开展延续护理服务。进一步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逐步实现二级以上医院全覆盖。通过培训、指导、远程等方式,在医疗联合体内将优质护理、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延伸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高合理用药水平。完善覆盖全国二级以上医院的合理用药监测系统,逐步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监测。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以抗菌药物、抗肿瘤药物、其他重点监控药物等为重点,加强用药监测和合理用药考核,抗菌药物使用强度符合规定要求。以临床需求为导向,推进药品使用监测和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体系建设。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发挥临床药师作用,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开展精准用药服务。推动医疗联合体内药学服务下沉,临床药师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高合理用药水平,重点为签约服务的慢性病患者提供用药指导。加强平安医院建设。严格落实医院安保主体责任,健全涉医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构建系统、科学、智慧的医院安全防范体系。建立完善医警数据共享和联动处置机制,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特别是伤害医务人员的暴力犯罪行为。加强医疗服务人文关怀,大力推行医务社工、志愿者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三)加快补齐服务短板。巩固提升基层服务网络。把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全局统筹推进,提高县域医疗卫生服务整体水平。采取派驻、邻村延伸服务、流动巡诊等方式,保障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开展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提升血液供应保障能力。完善采供血网络布局。巩固血液核酸检测全覆盖成果。建立血液应急保障指挥平台,健全巩固常态化全国血液库存监测制度和血液联动保障机制,提高血液应急保障能力。加大无偿献血宣传动员力度,提升献血率。七、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一)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健康服务中的作用。实施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中医药健康促进行动,推进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升级。提升地市级以上中医医院优势专科和县级中医医院特色专科服务能力,力争全部县级中医医院达到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丰富中医馆服务内涵,促进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应用。探索有利于发挥中医药优势的康复服务模式。建立和完善国家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协作工作机制与模式。推进中医药博物馆事业发展,实施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推动中医药文化进校园。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二)夯实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基础。开展中医药活态传承、古籍文献资源保护与利用。提升中医循证能力。促进中医药科技创新。加快古代经典名方制剂研发。加强中药质量保障,建设药材质量标准体系、监测体系、可追溯体系。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构建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人才培养模式。健全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和全科医生、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培训机制。八、做优做强健康产业(一)推动医药工业创新发展。鼓励新药研发创新和使用,加快临床急需重大疾病治疗药物的研发和产业化,支持优质仿制药研发。加快构建药品快速应急研发生产体系,针对新发突发传染病以及其他涉及国家公共卫生安全的应急需求,加强对防控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应急研发、检验检测、体系核查、审评审批、监测评价等工作的统一指挥与协调。建立国家参考品原料样本和病患信息应急调用机制,完善药品紧急研发攻关机制。深化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对符合要求的创新药、临床急需的短缺药品和医疗器械、罕见病治疗药品等,加快审评审批。强化对经济实惠的精神疾病药物和长效针剂的研发攻坚。(二)促进高端医疗装备和健康用品制造生产。优化创新医疗装备注册评审流程。开展原创性技术攻关,推出一批融合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高质量医疗装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医疗装备应用推广基地,打造链条完善、特色鲜明的医疗装备产业集群。完善养老托育等相关用品标准体系,支持前沿技术和产品研发应用。围绕健康促进、慢病管理、养老服务等需求,重点发展健康管理、智能康复辅助器具、科学健身、中医药养生保健等新型健康产品,推动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产品进入临床试验。推进智能服务机器人发展,实施康复辅助器具、智慧老龄化技术推广应用工程。(三)促进社会办医持续规范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在医疗资源薄弱区域和康复、护理、精神卫生等短缺领域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引导促进医学检验中心、医学影像中心等独立设置机构规范发展,鼓励有经验的执业医师开办诊所。增加规范化健康管理服务供给,发展高危人群健康体检、健康风险评估、健康咨询和健康干预等服务。落实行业监管职责,促进社会办医规范发展。(四)增加商业健康保险供给。鼓励围绕特需医疗、前沿医疗技术、创新药、高端医疗器械应用以及疾病风险评估、疾病预防、中医治未病、运动健身等服务,增加新型健康保险产品供给。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管理式医疗试点,建立健康管理组织,提供健康保险、健康管理、医疗服务、长期照护等服务。在基本签约服务包基础上,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差异化、定制化的健康管理服务包,探索将商业健康保险作为筹资或合作渠道。进一步完善商业长期护理保险支持政策。搭建高水平公立医院及其特需医疗部分与保险机构的对接平台,促进医、险定点合作。加快发展医疗责任险、医疗意外保险,鼓励保险机构开发托育机构责任险和运营相关保险。(五)推进健康相关业态融合发展。促进健康与养老、旅游、互联网、健身休闲、食品等产业融合发展,壮大健康新业态、新模式。支持面向老年人的健康管理、预防干预、养生保健、健身休闲、文化娱乐、旅居养老等业态深度融合,创新发展健康咨询、紧急救护、慢性病管理、生活照护等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强化国有经济在健康养老领域有效供给。推动健康旅游发展,加快健康旅游基地建设。选择教学科研资源丰富、医疗服务能力强、产业实力雄厚的城市或区域,以高水平医院为基础,完善综合协同政策,打造健康产业集群。九、强化国民健康支撑与保障(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加强城市医疗集团网格化布局管理,整合医疗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为网格内居民提供一体化、连续性医疗卫生服务。加快推动县域综合医改,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推进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发展。稳步扩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范围,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衔接,提高签约服务质量。明确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相关疾病诊疗中的职责分工、转诊标准和转诊程序,形成连续通畅的双向转诊服务路径。推动三级医院提高疑难危重症和复杂手术占比,缩短平均住院日。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健全全面预算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绩效管理、内部审计和信息公开机制,推动医院管理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全面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持续优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和方法。大力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和崇高职业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推进优抚医院改革发展。提高监管场所医疗机构专业化水平。深化相关领域联动改革。发挥好福建省三明市作为全国医改经验推广基地的作用,加大经验推广力度,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路径,加快推进综合改革。健全全民医保制度,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按病种分值付费,对于精神病、安宁疗护和医疗康复等需要长期住院治疗且日均费用较稳定的疾病推进按床日付费,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按程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扩大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范围,落实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完善短缺药品监测网络和信息直报制度,保障儿童等特殊人群用药。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规范管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建立灵敏有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优化中医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分配自主权,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健全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制度。建立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医疗卫生综合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对服务要素准入、质量安全、公共卫生、机构运行、医疗保障基金、健康养老、托育服务和健康产业等的监管。积极培育医疗卫生行业组织,在制定行业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规范执业行为、维护行业信誉、调解处理服务纠纷等方面更好发挥作用。提升卫生健康监督执法能力。构建更为严密的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落实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深入开展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二)强化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医教协同,推进以胜任力为导向的教育教学改革,优化医学专业结构。完善毕业后医学教育制度,支持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均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健全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强化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培训,深入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实施“县聘乡用、乡聘村用”。开发退休医务人员人力资源,支持城市二级以上医院在职或退休医师到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或开办诊所。加强乡村卫生人才在岗培训和继续教育。加强疾控骨干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等核心能力。完善公共卫生人员准入、使用和考核评价等机制。加强职业卫生复合型人才培养。加强药师队伍建设和配备使用。改革完善医务人员评价机制,坚持分层分类评价,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增加临床工作数量和质量指标,探索试行成果代表作制度,淡化论文数量要求。(三)加快卫生健康科技创新。推进医学科技创新体系的核心基地建设。新布局一批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形成覆盖全国的协同研究网络。加强疾病防控和公共卫生科研攻关体系与能力建设,汇聚力量协同开展重大传染病防控全链条研究。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开展卫生健康领域科技体制改革试点,启动卫生健康领域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十四五”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科技计划,实施“脑科学与类脑研究”等重大项目以及“常见多发病防治研究”、“生育健康及妇女儿童健康保障”等重点专项。健全涉及人的医学研究管理制度,规范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与转化应用管理。加快推广应用适合基层和边远地区的适宜医疗卫生技术。完善审批程序,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强化运行评估和监管。完善高级别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运行评价和保障体系,完善国家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实验细胞等可培养物保藏体系。(四)促进全民健康信息联通应用。落实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依托实体医疗机构建设互联网医院,为签约服务重点人群和重点随访患者提供远程监测和远程治疗,推动构建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支持医疗联合体运用互联网技术便捷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等服务。优化“互联网+”签约服务,全面对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逐步接入更广泛的健康数据,为签约居民在线提供健康咨询、预约转诊、慢性病随访、健康管理、延伸处方等服务。推动“互联网+慢性病(糖尿病、高血压)管理”,实现慢性病在线复诊、处方流转、医保结算和药品配送。推广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第五代移动通信(5G)、区块链、物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实现智能医疗服务、个人健康实时监测与评估、疾病预警、慢病筛查等。指导医疗机构合理保留传统服务方式,着力解决老年人等群体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问题。构建权威统一、互联互通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完善全民健康信息核心数据库,推进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统一接入和数据共享。探索建立卫生健康、医疗保障、药监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跨地区、跨部门数据共享。研究制定数据开放清单,开展政府医疗健康数据授权运营试点。严格规范公民健康信息管理使用,强化数据资源全生命周期安全保护。(五)完善卫生健康法治体系。贯彻落实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加快推动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职业病防治法、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制修订工作,构建系统完备的卫生健康法律体系。加快完善医疗卫生技术标准体系,针对“互联网+医疗健康”等新业态加快标准制修订。加强普法宣传。持续深化卫生健康领域“放管服”改革。(六)加强交流合作。全方位推进卫生健康领域国际合作,推动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完善政策对话与协作机制,深入参与相关国际标准、规范、指南等的研究、谈判与制定。健全跨境卫生应急沟通协调机制。完善我国参与国际重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机制。深化中医药领域国际交流合作。促进“一带一路”卫生健康合作,推进健康丝绸之路建设。创新卫生发展援助与合作模式。深化与港澳台地区卫生健康交流合作。十、强化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领导,强化政府责任,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及时细化完善政策措施,完善国民健康政策,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加快建立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突出健康目标指标、公共政策制定实施中向健康倾斜、公共资源配置上优先满足健康发展需要。(二)动员各方参与。强化跨部门协作,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计生协会等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作用,调动各企(事)业单位、学校、村(社区)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相关行业学会、协会等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将卫生健康工作纳入基层治理,引导群众主动落实健康主体责任、践行健康生活方式。(三)做好宣传引导。发挥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地方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及时总结推广地方好的经验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宣传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相关政策措施,做好信息发布,加强正面宣传和典型报道。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四)强化监测评价。健全卫生健康规划体系,加强不同层级规划衔接。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地方的指导。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监测评价机制,加强监测评估能力建设,对规划实施进行年度监测和中期、末期评估,及时发现和统筹研究解决实施中的问题。
  •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卫生健康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卫生健康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发展“十四五”规划》  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品质健康服务和医疗保障需求,按照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和健康中国建设总体部署,根据《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本市坚持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出台实施《“健康上海2030”规划纲要》《健康上海行动(2019-2030年)》《关于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若干意见》《关于推进本市健康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一流医学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上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2016-2020年)》等政策文件,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居民主要健康指标保持发达国家和地区水平,户籍人口平均期望寿命达到83.67岁,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为2.66‰、3.66/10万,各项改革发展任务基本完成。  (一)落实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  1.公共卫生安全防线更加牢固。出台“1+5+1”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法规政策,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提高抵御重大疫情风险的能力。坚持科学防控、动态防控、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因时因势调整防控策略,落实全流程闭环式管理,完善常态化防控机制。1649名医务人员驰援疫情防控主战场。全市卫生健康系统经受住了新冠肺炎疫情的考验,取得了抗击疫情重大战略成果。  2.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建项目开工建设,启动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达标工程,完善发热门诊、哨点诊室功能和布局,建设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处置系统。疫苗接种实现“五码”联动,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保持低流行水平,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降到10%以下,常见恶性肿瘤诊断时早期比例上升到35%以上。全市急救平均反应时间缩短至12分钟以内,卫生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高。市民健康素养水平达35.57%,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3.以“老、小、旧、远”为重点补短板、强基层。加快老年医疗、护理等资源配置,建设市老年医学中心,全市家庭病床超过7万张,老年护理床位达8万余张。危重孕产妇、新生儿会诊抢救网络进一步完善,建成东南西北中五大儿科医联体,综合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科建设进一步加强。推进区域性医疗服务圈和新一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做实家庭医生“1+1+1”组合签约,分级诊疗有序推进。  4.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建成四大区域中医医联体和29个市级中医专科专病联盟,中医药全面融入社区健康服务。中医临床特色优势专科、专病服务能力不断提升,9个专科被列为国家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设单位,7个专科被列为国家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建成2个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和一批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名老专家传承工作室。推动5个国家级海外中医药中心建设。牵头制定的传统医学标准首次纳入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疾病分类体系。  (二)贯彻国家和城市发展战略,服务能级进一步提升  1.推进长三角卫生健康一体化。签署长三角卫生健康发展合作备忘录、公共卫生合作协议、医疗保障协同发展协议。协同推进瑞金医院无锡分院、仁济医院宁波医院、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等合作医院建设,在青浦区建成长三角(上海)智慧互联网医院,在嘉善县推广上海智慧健康驿站。建立组织病理、临床检验等9个长三角医疗质控中心,成立罕见病实验诊断协作中心、院前急救和示范区家庭医生联盟,区域急救转运信息共享平台覆盖长三角22个城市,建立卫生监督联动执法机制。实现长三角41个市级统筹区和8100余家医疗机构异地门诊医保“一卡通”。  2.实现亚洲医学中心城市建设目标。服务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实施“腾飞计划”和第一轮临床研究三年行动计划,建设158个市临床重点专科,29家市级医疗机构内设临床研究中心。建设国家儿童医学中心(上海)、国家口腔医学中心(上海),筹建国家神经疾病医学中心和国家传染病医学中心,建成6个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国家肝癌科学中心、转化医学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上海)。搭建临床研究服务平台,加强医疗机构与生物医药企业在医疗器械、药物和疫苗研发、肿瘤细胞治疗等领域的合作。科技创新取得丰硕成果,获32项国家科学技术奖、82项中华医学科技奖、157项上海科学技术奖,一系列研究成果被纳入国际临床指南。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新增4名两院院士、2名国医大师和22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两院院士达到36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96人、入选上海市领军人才培养计划304名。  3.推进健康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公立医院品牌稳步提升,在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名列前茅。新虹桥国际医学中心等“5+X”健康服务业集聚区蓬勃发展。支持健康服务业新业态发展,建成50家互联网医院,率先开展国际医疗旅游试点。社会办医品牌逐步凸显,一批高水平社会办医疗机构成为医学院校教学基地。加快健康大数据开发应用,在健康保险等领域率先取得突破。  此外,圆满完成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卫生健康保障任务。大力推进健康扶贫,“组团式”援藏、援疆和对口帮扶贫困县医院等取得显著成效。与“一带一路”国家开展中医药、公共卫生、卫生应急、卫生援外等领域合作交流进一步加强。  (三)创新卫生健康和保障制度,发展活力进一步激发  1.推进信息便民和“放管服”改革。全面实施“医疗付费一件事”“医疗费报销一件事”“出生一件事”,公立医疗机构实现脱卡就医、信用就医。推广证照分离改革,实行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开展简易事项“无人干预”办理试点,推行个人事项全市通办。优化营商环境,实行诊所开办备案制和医师、护士区域注册制,优化医疗技术备案、诊疗科目设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管理等。实施公共卫生领域告知承诺改革。  2.完善现代医院治理机制。建立党委领导下的公立医院院长负责制。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建立健全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机制,完善医疗服务评价,实施医疗费用监测与控制。全面取消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加成,稳妥有序调整1894项(次)医疗服务价格。全市公立医疗机构44项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和医学检验结果实现互联互通互认。新华-崇明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取得初步成效。  3.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医保总额预算管理,在6家医疗机构实施按病种付费试点,在2家市级医院和11个区实施按大数据病组分值付费试点,在崇明区试点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按人头付费。对基层定点医疗机构给予医保预算额度倾斜,支撑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和紧密型区域医疗联合体建设。  4.优化药品招标采购机制。建成医药招标采购“阳光平台”,率先开展药品带量采购试点,三批42个药品价格平均降幅54%,为全国改革提供上海经验。组织实施三批四次国家药品集中采购,“4+7”国家集中采购25个药品平均降价52%,扩围后平均降价59%,第二批32个和第三批55个药品平均降价53%。开展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试点,首个试点品种平均降价72%。  5.稳步提高医疗保障待遇。完善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体系,将外来从业人员和被征地人员纳入职工医保,开展个人账户结余资金购买商业保险试点,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55万元,居民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75%,居民大病保险再次报销比例提高到60%,其中低保低收入家庭提高至65%。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费率下调至9.5%。  6.优化卫生健康全行业管理。完善综合监管制度,构建医疗服务全过程监管体系,建立57个市级临床专业质控中心。开展新一周期医院等级评审。完善医疗机构和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度,出台实施整治药品回扣“1+7”配套文件,排查整治卫生领域黑恶问题和医疗乱象。修订出台《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制定医保医师约谈、记分管理、举报奖励等政策。市级医院住院患者满意度位居全国前列,社区卫生服务在第三方满意度测评中连续五年位居全国首位。  二、面临形势  (一)卫生健康日益成为服务国家战略、提升城市竞争力的重要支撑  卫生健康发展同国家和城市整体战略紧密衔接。“三大任务一大平台”等重大战略任务,迫切要求加快卫生健康制度创新、推动资源要素跨区域流动,实行开放式创新和国际化发展,提升参与全球健康治理的能力,打造与城市功能定位相匹配的卫生健康服务和保障体系。  (二)公共卫生安全风险对城市治理形成重大挑战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依然很大。城市治理面临多种传染病威胁并存、多种健康影响因素交织的复杂挑战。人口高度密集、人员国内外流动频繁,增加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风险,迫切需要提升公共卫生安全防控能力。  (三)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结构变化将深刻影响卫生健康服务供需格局  人民群众对高品质健康服务需求大幅增长,供需不匹配矛盾日益凸显。区域一体化加快,统筹服务全国人民与保障本地居民就医的难度加大。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癌症、心脑血管疾病以及失能失智等日益成为家庭和社会的沉重负担,倒逼卫生健康服务和保障政策调整。全市出生人口数量呈逐年减少态势,要求加快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四)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推动卫生健康服务和保障体系深刻转型  现代医学与生物、信息、材料、工程等前沿技术交叉融合态势愈发明显,合成生物学、微生物组、脑科学、干细胞等前沿医学技术研发提速,新疗法、新药物、新材料和新器械创新迸发,5G、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深刻改变卫生健康服务和管理模式,要求卫生健康顺应城市数字化转型发展战略,加快行业治理变革。  (五)卫生健康领域主要矛盾的新变化对改革发展提出新诉求  优质资源总量不足、布局不均衡,新城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有待加快。卫生健康服务体系整合、协同不够,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不足,区域性医疗中心能级有待提升,基层服务品质仍需加强,中医药发展创新不足、传承不够,多元化健康服务体系有待培育。高水平临床研究不足,医学科技创新策源力亟待提升。公立医疗机构服务供给与功能定位不够一致,保障公益性的机制有待健全,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仍比较突出。不断增长的医疗费用对医保基金收支平衡形成较大压力,需要深化“三医联动”,提高行业管理水平,积极应对矛盾和问题,促进卫生健康事业更高质量发展。三、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和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认真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新时期卫生健康发展方针,打造整合型、智慧化、高品质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提高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服务的感受度,在打造健康上海品牌中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在推进长三角卫生健康一体化发展中发挥龙头带动作用,为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推动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医防融合,中西医并重,尽最大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2.坚持系统治理、共建共享。把卫生健康作为城市治理的重要内容,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积极参与国内外合作和全球健康治理,加快形成大卫生、大健康治理格局和全社会促进健康的强大合力。  3.坚持战略导向、服务发展。主动顺应科技和产业变革大趋势,积极应对人口结构变化挑战,推动健康服务和保障体系转型发展,提升医学科技创新策源力,持续增强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  4.坚持追求卓越、改革创新。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推进供给侧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卫生健康发展活力,建设整合型、智慧化、高品质健康服务体系。  (三)发展目标  建设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整合型、智慧化、高品质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实现医疗保障待遇公平适度、运行稳健持续、服务优化便捷,向着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健康科技创新中心和全球健康城市典范坚实迈进,建设成为全球公共卫生体系最健全的城市之一。  ——居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市民健康素养水平逐步提高,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逐步降低,常见恶性肿瘤诊断时早期比例逐步提高。市民主要健康指标保持发达国家水平,人均健康预期寿命不低于71岁。  ——健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建成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达到国际一流水准。区域性医疗中心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初步建成适宜、综合、连续的社区健康服务体系。  ——医疗服务品牌更加响亮。培育若干医学协同创新集群和研究型医院,医学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打造一批世界知名、全国领先的医学学科,重大疑难疾病诊治能力逐步提升。  ——健康服务业规模和质量显著提升。逐步形成内涵丰富、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的健康服务业体系,成为城市重要支柱产业。  ——卫生健康智慧化程度不断提升。初步形成与健康服务智慧化相配套的制度体系,成为智慧化健康服务高地。  ——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全行业治理水平明显提高。行业管理法治化、标准化、智慧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基本建成智能化监管体系。  四、主要任务  (一)推进公共卫生体系现代化,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1.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现代化。按照国家要求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建设医防融合、运转高效、响应及时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实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建工程项目、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达标建设和能力提升工程。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一批公共卫生重点学科群和重点实验室,对标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建设标准,率先建成在全国具有较强影响力和引领示范效应的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共建高水平公共卫生学科。鼓励医学院校设置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相关专业并加强学科建设。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信息化建设,建立多部门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机制,推进健康大数据在公共卫生领域的应用。提高医疗机构绩效考核评价中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权重,完善与居民健康结果相挂钩的公共卫生和社区卫生服务激励机制。  2.打造权威的健康教育与科普体系。将健康教育与科普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推动全民健康科普运动,探索更经济、更高效的健康投入产出路径。发挥市健康促进中心作用,统筹各类健康教育资源,建设市级健康科普专家库、资源库,打造全媒体、广覆盖、高效率的健康科普信息发布平台和传播网络,引导市民积极参与健康促进活动。加强健康教育与促进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在医疗机构建设健康科普基地,强化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健康教育与促进职责,将健康科普工作作为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和医务人员职称评定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医务人员、教师、科学家、学术团体和媒体等在健康科普中的作用。实施居民健康素养提升工程,推进市民自我健康管理小组建设,到2025年,参与健康自我管理小组的人数达95万人。推进无烟环境建设,强化公共场所控烟监督执法,以青少年为重点开展控烟宣传教育,努力减少新增吸烟人口。  3.发展精准化健康管理服务。以癌症、糖尿病、高血压、脑卒中、慢阻肺等疾病为重点,加快推进医防融合的疾病综合防治服务管理体系建设,提高居民对公共卫生服务的感受度。鼓励公立医院整合健康管理资源,推动院内体检中心向健康管理中心转型。依托健康云平台,完善慢性病多因素综合风险评估、筛查、干预和管理机制,支撑居民健康自主管理。实施癌症防治行动,普及防治核心知识,以大肠癌、肺癌、胃癌、乳腺癌、宫颈癌等为重点,完善筛查策略,提高早发现、早诊断比例和五年生存率。加强艾滋病、结核病、病毒性肝炎等传染病患者社区规范管理,强化重点人群高危行为干预和随访管理。完善疫苗免疫效果评价体系,巩固预防接种服务全程可追溯管理。完善视觉、口腔健康服务管理网络,落实分级分类视觉服务管理,实施健康口腔行动。  加强职业健康管理与服务,强化职业人群肌肉骨骼疾患、工作压力综合征和新发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干预。推进职业病危害精准防控,建立噪声、高危粉尘、高毒物品等在线监测体系。加强职业健康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推进职业病防治机构升级达标。依托“一网通办”平台,推进职业健康“一件事”服务。落实好国民营养计划实施方案,对重点人群实施营养干预。推进食品安全标准建设,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4.加快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构建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心理健康服务网络,打造医防融合、功能互补、市区协同、优质高效的精神疾病综合防治服务网络。做强市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重性精神疾病临床诊疗中心,支持创建国家精神医学中心。建设市、区联动的精神专科医疗联盟,打造互联网精神专科医院平台。推动市强制医疗所和区精神卫生中心建设。分类设置和管理精神专科床位,推动优质资源下沉,提升精神专科诊疗服务同质化水平。加强以家庭为基础、机构为支撑的社区精神障碍康复养护网络建设,培育康复与养护服务类社会专业组织和机构,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康复后回归社会。发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庭照护服务,完善救治救助政策。健全社会心理健康服务网络,规范心理健康服务行业发展。提升精神专科医疗机构和综合性医疗机构心理治疗及心理咨询服务功能,普及常见精神障碍防治知识,提高人群对抑郁、焦虑等心理行为问题的自我识别能力。健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处置心理援助与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机制。  5.深化爱国卫生运动。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制度优势、组织优势、文化优势和群众优势,组织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将爱国卫生运动与传染病、慢性病防控紧密结合,全面改善人居环境,加快形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推动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区镇创建成果,开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推进社区、企业、单位、学校、家庭等健康“细胞”工程,营造健康环境、培育健康人群,提高全社会健康管理主动性和积极性。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推广健康影响评估应用,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二)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6.完善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市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中心,构建统一领导、权责匹配、权威高效的公共卫生大应急管理体系。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并建立定期修订制度。将生物安全纳入城市安全体系,制定生物安全事件预防、应对等预案。依托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平台,建设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系统。  7.强化监测预警与快速响应。以新发突发传染病、食源性疾病、不明原因疾病为重点,完善监测哨点布局,强化症候群、疾病、危险因素和事件的监测和分析。依托市大数据资源平台,实现公共卫生基础数据整合共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多元信息汇聚与疾病风险评估预警,建立智慧化风险预警多点触发机制。推进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标准化发热门诊建设,加强社区发热哨点诊室能力建设。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强化感染性疾病、呼吸与急危重症专业诊治能力,开展面向临床医师的流行病学、传染病临床救治和风险警觉意识教育。充分利用全社会公共卫生实验室检测资源,构建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第三方检测实验室等组成的公共卫生病原检测实验室网络和平行实验平台。  8.强化应急医疗救治。加强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落实公共卫生职责。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优化传染病救治资源布局,加强传染病医院、综合性医院和儿科、妇产科、精神科等专科医院传染病区建设,在有条件的区域新建传染病医院。在市、区两级公立医院推进隔离留观床位建设,完善急救急诊、重症监护治疗病房功能布局和设施设备,加强重症医学、感染、战伤创伤急救、护理能力建设,强化院感防控。健全院前急救转运体系,实现急诊急救信息互联互通、无缝衔接,支持远程指导急救转运和应急救治。组建化学灾害医学应急救援网络和救援队,提升化学灾害监测预警评估、现场处置、实验室分析和医疗救治能力。根据人民防空相关专业规划,在建设医疗卫生设施时,同步落实人民防空建设要求。加强应急心理救助和心理危机干预网络平台与专业队伍建设,并纳入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快公共卫生应急救治能力储备,建立后备定点医院整体转换机制和应急救治“预备役”制度,完善应急状态下医疗卫生机构动员响应、人员调集、征用腾空和区域联动机制。健全应急状态下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机制。  9.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社会治理。分区域分等级评估公共卫生安全风险,实施分级分类防控。完善社区治理体系,加强基层防控能力建设,加快补齐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短板。优化爱国卫生群防群控模式,开展不同场景的公共卫生应急演练,推动专业防控和群众参与有机结合。制定大型公共设施转换为应急救治设施的预案,以街镇为单位储备临时可征用设施,新建大型建筑预留应急转换接口。健全信息公开、媒体与互联网管理制度,提升舆情引导与处置能力。推进长三角区域防控预案对接、信息互联互通和防控措施协同。加强公共卫生国际交流合作。  10.强化应急物资保障。建设市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健全应急物资储备预案,科学调整储备品类、规模和结构,加强医用防护物资、药品、试剂和疫苗等储备。完善应急物资储备机制,加强实物、信息、生产能力和技术等储备,对无法快速生产采购的物资,实行实物储备并建立轮换使用机制。统筹各级各部门物资保障资源,提高物资使用效率。建立应急状态下应急药械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和血液制品原料血浆保障机制。鼓励居民家庭储备适量应急物资。完善全球采购机制。构建应急智能物流服务平台,建立紧缺物资运输快速通道。  11.强化应急医疗保障。建立健全平战结合的医疗保障长效机制,在突发重大疫情等紧急情况下,确保医疗机构先救治、后收费,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探索建立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豁免制度,针对性免除医保支付目录、支付限额、用药量等限制性条款,减轻困难群体就医就诊后顾之忧。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公共卫生资金统筹使用。  (三)发展整合型、智慧化、国际化医疗服务,建设高品质医疗服务体系  12.进一步明确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将市级医院建设成为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危重疑难病症诊疗中心和医学科技创新、临床医学人才培养的主要基地,打造一批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特色鲜明的医疗中心,提高危重疑难病症诊疗水平,推动若干高水平市级医院创建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把服务能力强、技术水平高的区级医院建设成为区域性医疗中心,强化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急危重症抢救、疑难病转诊、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培训等功能;鼓励和引导其他区级医院通过功能转型、业务整合、布局调整等,成为医疗服务体系的有效补充。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打造成为政府履行基本卫生健康服务、全科医生执业、市场资源整合、医养结合支持的综合性平台。优化多元办医格局,推进社会办医与公立医疗机构协同发展。  13.推动优质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中心城区原则上不再增加治疗床位,以整合现有资源、提高运行效率为主,强化感(传)染、临床研究、康复、老年护理、精神卫生等短缺资源建设,提升优势学科能级。符合条件的市级医院通过改造升级等形式,加强应急医疗救治和医学科技创新等功能。郊区着力加强区域性医疗中心能力建设,重点提升急诊、胸痛、卒中、创伤、产科、儿科等服务能力,合理配置各类专科医疗机构。支持金山、崇明等远郊地区加强医疗资源配置,加强金山区与中山医院、第六人民医院、同济医院、龙华医院,崇明区与新华医院、第十人民医院、岳阳医院等的深度合作,切实提升区域性医疗中心的能力和水平。鼓励和支持医疗资源丰富区域二级医院转型为康复和长期护理机构。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床位不少于100张,强化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功能。  以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为依据,加强医疗资源配置。每100万人口配置1家三级综合医院。每30-50万人口配置1家区域性医疗中心。每个街镇配置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城区每3-5个居委会或1-2万人口配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站,郊区及农村地区每个行政村配置1所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范围大于5平方公里的,可增设1家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到2025年,全市每千人口床位达到7.5张左右。  14.加快新城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建设与新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根据人口导入进程等,适度超前配置新城基本医疗卫生资源。推进市级优质医疗资源向新城下沉,建设中山医院青浦新城院区、新华医院奉贤院区、儿科医院奉贤院区、第六人民医院临港院区二期扩建工程、第一人民医院南部院区二期扩建工程和瑞金医院北部院区二期扩建工程,加快国际和平妇幼保健院奉贤院区和嘉定新城市中医医院投入运行。在新城建设一批区域性医疗中心,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新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或分支机构(站点)建设,强化公共卫生服务。按统一标准配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化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加快新城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形成规模适宜、结构合理的高素质人才队伍。15.做实分级诊疗制度。推进以家庭医生为基础、区域性医疗中心为支撑的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开展新一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提升与建设优化工程,分类分步推进社区医院建设,打造社区康复中心、护理中心与健康管理中心,强化医防融合、全专结合的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持续推进“1+1+1”医疗机构组合签约,制订实施分层分类签约服务策略,强化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和长期照护居民签约服务,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延伸至功能社区,覆盖更多家庭。推进区域性医疗中心服务能力标准化建设,加大市级医院对区域性医疗中心的支持力度,建设关系更为紧密的医疗联合体,建成40家左右定位清晰、功能齐全、标准统一、群众认可的区域性医疗中心。推进基于信息技术的医疗联合体建设,探索以医疗联合体为单元的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完善医疗联合体内分工协作模式,进一步畅通双向转诊通道,形成比较成熟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分级诊疗模式。  16.推进服务智慧化。加快健康网三期建设。依托“一网通办”和“一网统管”平台,优化就医场景,建设全市排队叫号平台,深化出生、医疗付费、医保报销等“一件事”便民应用,开展全流程核酸检测登记管理,全面推行电子病历卡应用,实现居民就诊信息电子化记录和手机APP查询。推进“互联网+”医疗便民惠民服务,建设互联网医院服务总平台,支持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疗,完善移动诊疗系统和远程医疗体系,推动互联网医院品牌化、特色化发展。加快智慧医院建设和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完善以患者为中心、全流程闭环的智慧化医疗服务模式。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互联网”发展,开展面向居民的家庭医生签约、健康管理、健康照护、药品配送等智能化服务。在社区引入医疗人工智能影像辅助诊断平台、全科医生辅助诊疗平台和远程会诊网络系统。实现智慧健康驿站街镇全覆盖,完善居民健康账户。  17.发展国际化医疗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建立国际医疗部,推进医疗服务标准与国际接轨。积极培育与国际接轨的高端家庭医生服务市场,扩大高品质家庭医生服务供给,满足多层次健康服务需求。加快医疗支付体系与国际接轨,鼓励医疗机构与国际商业健康保险公司开展合作,推进国际医疗保险结算,强化商业健康保险对国际化医疗服务的支撑。  18.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完善医疗服务标准和规范,推进医疗服务同质化。鼓励医疗机构围绕疾病诊治临床路径,打破原有学科框架,推进内外科一体化、配套学科平台化,构建以患者为中心的专病化、集约化疾病诊治中心。加强临床药学重点专科建设,建立临床用药药师、医师、护士衔接机制,加强药品临床使用监测与综合评价,发挥处方审核、点评和药学门诊等作用,做实抗菌药物使用与管理“三网联动”。继续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促进医患沟通,完善患者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推动医务社工和医院志愿者服务发展。完善医院评审体系。优化献血点位布局,加强血液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保障临床用血和血液安全。  (四)坚持需求导向、综合施策,优化妇幼、儿童青少年、残疾人、低收入人群、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  19.提升家庭生育养育意愿和能力。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优化生育政策,不断完善支持家庭生育的经济社会政策和公共服务。持续开展人口出生监测和生育形势研判。加强优生优育服务,完善以托幼一体为主、以普惠性资源为主导的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推进母婴设施建设,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实施“健康家庭-家庭发展能力建设”项目。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机制。  20.优化妇幼和儿童青少年健康服务。实施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强化母婴安全救治体系,进一步完善危重孕产妇、新生儿会诊抢救网络。加强生殖健康服务,完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完善产前诊断(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网络。优化落实妇女“两病”筛查项目,加强更年期、老年期妇女健康管理服务。加强儿童青少年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开展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科普宣传,促进心理和行为问题的早期识别、干预和康复;实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治行动,开展分级分类视力健康服务与管理,建设若干近视综合防控示范区和示范学校;落实儿童口腔健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强儿童罕见病诊治工作。关爱特殊儿童,加强医教结合,落实学前特殊儿童个性化保健服务,完善特殊儿童早期发现与干预机制,拓展特殊儿童医教结合服务领域。  21.促进残疾人和低收入人群健康。增强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加强对致残疾病以及其他致残因素的防控,开展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残疾预防。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加强残疾人康复和托养设施建设。根据低收入人群突出健康问题,因户因人因病精准施策,促进低收入人群健康。  22.发展老年健康服务。建成市老年医学中心并投入运行,推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加强重大老年医学问题研究,提高老年医学临床研究水平。全面推进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帮助更多老年人跨越就医“数字鸿沟”。加快康复护理床位建设,鼓励社会兴办老年康复护理机构。深化医养结合,加强医疗卫生与养老等的合作与衔接,发展医养结合服务,推广社区居家医养结合模式。加强老年健康管理,实施重点疾病早期筛查和健康指导,强化运动等非医疗健康干预和心理健康服务。开展老年失能失智预防和干预试点,强化失能失智社会认知教育和早期筛查评估。  23.完善长期护理保障制度。实施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推动制度体系成熟定型。建立健全多渠道筹资机制,体现个人、社会、政府多方责任和义务。以失能失智老年人为重点,优化统一需求评估制度,完善评估标准和规范。规范长期护理服务有效供给,提高服务质量。鼓励商业保险机构提供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险产品并参与经办相关服务。  24.加强安宁疗护服务。依托相关区级医院,建设区级安宁疗护中心,开展安宁疗护机构规范化建设。引导医疗、护理、养老和社区托养等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加强机构、社区与居家服务相衔接。研究和推广针对终末期患者常见症状的安宁疗护中医适宜技术。普及安宁疗护文化理念,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五)推进海派中医传承创新,打造中医药发展高地  25.优化中医药服务网络。做强市级中医医院,巩固中医药特色优势,做深服务内涵,在全国保持引领和示范地位。在市级中医医疗机构探索设立国际部,满足多层次中医药服务需求。加强新城中医医疗资源布局,支持市级中医医院迁建郊区或在郊区设置分院,扩大郊区中医类医院床位配置规模,提升基层中医机构服务水平,培养一批基层名中医,提高优质中医药服务可及性。加强中医药应急救治、传染病防治等能力和网络建设,强化设施设备配置和人才技术储备,打造一支高水平中医疫病防治和紧急医疗救治队伍。推进综合医院中医科发展。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具有特色优势的中医医疗机构。  26.促进海派中医传承发展。汇聚全国各中医药学术流派优势,打造中医药流派知识创新体系和技术创新体系,构筑中医药流派传承创新基础平台。探索建立中医药流派传承人认证制度,完善师承学习模式,形成以传承人为主导的流派人才培养体系,加强青年中医人才培养。建设中医流派特色优势临床专科中心和中医药流派专科专病联合体,弘扬各中医药流派专长和特色。推进中医药流派融入社区健康服务,鼓励在社区建设中医特色专病专科,提升社区中医药服务水平。加强海派名老中医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老药工传统技艺活态传承,挖掘民间诊疗技术和方药,实现数字化、影像化记录。  27.提升中医药服务水平。实施中医药临床强优行动,在中医肝病、肿瘤、外科、针灸、推拿、康复等领域争创一批国家中医医学中心和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建设一批中医临床重点专科、特色优势专科和中医特色康复医学中心、非药物疗法示范中心。强化中西医协同,以中为主、以西为辅,推广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建成一批在全国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协作诊疗中心。依托上海市中医药循证医学研究中心,加强中医药临床研究方法学和循证研究能力建设,开展中医药防治重大疑难疾病临床研究,推动研究成果转化和应用。实施治未病健康工程,在康复、妇儿、养生养老等领域发挥优势作用,推动中医药与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服务相衔接。建立饮片质量追溯系统,全面提升中药饮片质量。支持传统经典中药和现代中药创新,鼓励基于医疗机构制剂的中药新药研究,促进本市中医药产业创新发展。  28.推进中医药服务智慧化、标准化、国际化。推进“智慧中医”建设,完善中医药服务信息化标准和规范,建成覆盖医疗服务、“治未病”、健康管理、医养结合等的中医药综合信息平台。发展互联网中医医院,开展互联网中医药服务。推进大数据和人工智能为中医药发展赋能,加快中医智能辅助诊疗系统开发和应用。建设中医药国际标准研究中心,建立中医药标准研究、制定、推广、监测和认证体系,制定推广一批中医药标准。建设若干高质量海外中医药中心、太极健康中心、国际合作基地。  29.推动中医药文化传播。深入挖掘海派中医药文化核心内涵,研发中医药文化创意产品,打造系列海派中医药文化品牌。建设国内领先的中医药文化科普基地。推动中医药文化进校园,加强中医药文化特色课程建设,开发中医药科普读物与益智类游戏,建设中医药特色示范学校及中药百草园示范基地,提升青少年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技术和方法,推动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转化和发展。  (六)坚持“数智”驱动、融合发展,打造上海医学科技创新路线图  30.促进医学与相关学科深度融合。继续实施重点学科和专科建设计划,建设一批全国领先、世界一流的医学学科。以严重危害健康的疾病为重点,推进基础医学与临床医学融合发展,开展致病机理、预防、诊断和治疗等的联合攻关。聚焦癌症、心脑血管疾病、内分泌代谢疾病、罕见病等,加快精准医学突破。推进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在医学科技创新领域的应用,加快发展智慧医学,在人工智能辅助诊疗、机器人治疗系统等方面形成新的技术群,以数字化为纽带推进多组学综合分析、3D生物学技术医学应用、靶向治疗与细胞治疗和新型疫苗研发。支持医学与新兴学科交叉融合发展,推进工程生物学、半导体合成生物学等在医学领域的应用,发展智能细胞、脑机融合等前沿技术。  31.加强公共卫生科技攻关能力建设。加强传染病防控和公共卫生科技攻关体系和能力建设。制定科技攻关应急行动指南,提高紧急状态下科技攻关的指挥、行动和保障能力。强化公共卫生科技协同攻关,培育跨学科、跨领域的科研团队,推进医教研产协同和国内外科研协作,优化数据、平台等科研资源共享和开放机制。建设市重大传染病和生物安全研究院、市传染病与生物安全应急响应重点实验室,择优布局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以及新型研发机构。发挥中医药原创优势,研发有效治疗技术和药物。加快公共卫生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创新药物、疫苗、检测产品和医疗器械应用,推广公共卫生安全防控技术和临床应用经验。  32.发展数字化、高水平临床研究。推进临床研究平台建设,加快形成以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转化医学中心为龙头,以市级医院临床研究中心为骨干,医疗卫生机构和生物医药企业共同参与、医工紧密结合的临床研究体系。布局若干高水平研究型医院、医学创新集群和医企融合示范基地,建设上海临床研究中心、上海国际医学科创中心和上海市免疫治疗创新研究院,发挥转化医学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上海)作用,加快产出一批示范性、标志性研究与转化成果。继续实施市级医院临床研究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市级医院临床研究中心规范化、特色化建设,建设标准化研究型病房。完善临床数据采集、存储、交换、利用机制,支持整合开发健康云平台、医联平台、生物医药临床研究平台、全实验室自动化平台、区块链医疗解决方案、精准医疗知识库等数据平台,推进基因组学、蛋白质组学、代谢组学、表型组学等科研数据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医疗数据融合应用,建立一批专病临床研究数据库,支持临床真实世界研究。全面接轨国际临床研究标准和规范,组织开展多中心、大样本临床研究,积极参与临床研究国际标准和通用规范制定。聚焦重大疑难疾病诊治,产生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临床研究原创成果,形成一批疾病诊治国际指南和标准。到2025年,在临床研究平台建设、临床试验规模、临床诊治指南制定等方面处于全国领先、亚洲先进水平。33.打通医学科技成果转化链条。发挥转化医学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上海)、市级医疗机构临床研究中心等作用,搭建合作与转化平台,加快心脑血管疾病、癌症、内分泌代谢疾病、出生缺陷、老年性疾病等重大疾病研究成果转化。在市级医院建立“临床诊疗-临床研究-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一体化机制和服务平台。加快制定创新技术、医学影像设备、健康数字产品、新型治疗产品的临床研究与应用规范,推进临床检验创新成果转化和实验室自建检测方法的临床研究应用。支持医疗机构设立科研成果转化部门,鼓励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技术转移服务。鼓励产业园区、行业组织等建立产学研医对接平台,推动医学科技成果转化。  34.构建跨国医学远程交流合作平台。依托临床研究平台、临床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等,构建跨国医学远程交流合作平台,深化国际医学科技创新合作。支持参与全球医学科技创新,加强与国内外高水平研究机构和医疗机构等的交流合作,与“一带一路”国家(地区)共建联合实验室和研发基地。在生命健康等多学科交叉领域,积极培育并适时发起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支持国际知名医学科技组织落户健康服务业园区。  (七)服务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全力推进长三角卫生健康协同发展  35.完善长三角卫生健康一体化平台建设。做实长三角卫生健康省际协作平台,完善合作需求对接和工作统筹机制。推进长三角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加快建立数据互通业务标准和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交换机制,向长三角居民提供健康档案查询、预约挂号、急救地图信息查询等服务,打造统一的便民惠民医疗健康服务入口。建设长三角卫生健康一体化发展专家库。建立长三角职业健康管理协作平台,实现长三角区域职业健康信息互通、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建立综合执法监督联动协调平台,加强执法交流合作,联合查处跨省市重大违法违规案件。  36.深化长三角公共卫生合作。建立长三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定期会商和交流机制,联合开展公共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建立可疑病例区域通报机制,加强跨区域人员行动轨迹追溯管理。推进区域立体化急救体系建设,加强医疗救援合作。围绕疫情防控和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保障,实行应急状态下区域物资共享和紧急调拨。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立长三角重要防疫物资互济互保互换常态化机制。研究制定公共卫生科技攻关联合行动指南,持续加强临床诊治、医疗器械与诊断产品、药物及疫苗研发、病原学与流行病学等领域的联合科技攻关。开展中医药应对新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协同攻关。发挥区域领先学科与重点专科的辐射作用,强化学科间的合作与优势互补,共建高水平公共卫生学科。在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率先推进卫生健康制度和标准一体化,先行启动一批不受户籍限制的基本公共服务。  37.推进长三角医疗服务协同。汇聚长三角优势专科专家资源,开展远程医疗咨询、跨区域危重及疑难病人会诊、特约会诊等服务。推进长三角代谢病、康复医学、血液病以及中医肝病等专科联盟和化学中毒救治远程协作中心建设,逐步统一区域内医学诊断标准、治疗方案和质控标准。完善长三角血液应急联动保障机制,推进血液管理工作的同质化和信息共享。建立中医流派传承、医疗、教育等领域协作机制。加快医学科技创新协作,协同打造国家或国际领先的优势学科群,联合推进重大疾病科研项目攻关。加快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优质医疗资源布局,推进长三角(上海)智慧互联网医院二期项目建设。  38.深化长三角区域医保一体化发展。推进实施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逐步实现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的统一。探索建立跨区域的医保经办管理一体化机制,率先实现基本医保公共服务便利共享。推进长三角区域药品、耗材招标采购联动,探索实施区域联合采购。完善医保异地结算和协查机制。  39.推进临港新片区卫生健康开放创新发展。支持引进境内外高层次紧缺医疗卫生人才和先进医疗技术与装备。强化医企联动,服务区域内生物医药创新发展。引进一批特色专科,发展若干高水平社会办医疗。以海派中医为特色,打造中医健康旅游国际品牌。率先推进制度创新,对拟入驻项目应用先进医疗技术采取评估管理办法,支持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应用部分尚未在国内批准上市的产品,允许有条件的医疗机构按照相关要求,开展自行研制体外诊断试剂试点。  40.服务国家对口帮扶战略。加强对新疆、西藏、青海、云南等对口支援地区的医疗卫生帮扶,继续支持福建、安徽等省的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加强对受援地初级、中级和高尖精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培养。深入推进“组团式”支援,推动新疆喀什第二人民医院、西藏日喀则市人民医院从创三甲向强三甲迈进。推进以互联网为依托的医疗联合体和专科联盟建设,不断提升受援地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八)推动健康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为经济转型升级注入新动能  41.推进“5+X”健康服务业集聚区发展。支持新虹桥国际医学中心、上海国际医学园区、徐汇枫林生命健康产业园区、嘉定精准医疗与健康服务集聚区等加快联动发展、优势互补。鼓励依托高水平医院,开展产学研医结合,集聚健康科技企业,培育以临床研究和转化为特色的新兴健康服务业园区,支持广慈-思南转化医学国家创新产业园区发展。在崇明世界级生态岛、环淀山湖建设国际康养旅游集聚区。  42.培育健康服务业新业态。加快发展互联网医疗,进一步放宽互联网诊疗范围,将符合条件的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健康大数据开发应用机制,建设医疗大数据训练设施、人工智能医疗测评数据库、人工智能算力验证机制和评估规范,鼓励医企合作,促进医疗人工智能发展。加快发展国际医疗旅游,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服务品牌,形成比较规范的服务市场体系。在健康服务业集聚区和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加快海派中医流派特色资源布局,推进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建设,开发中医药健康旅游产品。大力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市场主体和服务品牌。  43.优化健康服务业营商环境。推进健康服务业发展政策落地,对社会办医预留规划发展空间,支持高水平社会办医发展。在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数量中,安排部分配置规划用于支持社会办医发展。扩大国外已批准上市的抗肿瘤药物在本市先行定点使用范围。支持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在人才、技术、管理等方面开展合作。完善相关资格认定政策,支持高水平社会办医成为医学院校教学基地和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养基地。制定实施高水平社会办医认定及纳入医保标准。  (九)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发展方式转变  44.推动卫生健康服务整合协同。健全公共卫生机构、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协同合作机制,依托家庭医生制度,整合公共卫生、医疗和健康管理服务,推动医防融合、全专结合、医养结合,将家庭医生制度打造成支撑整合型卫生健康服务体系的基础。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激励机制和绩效考核,健全家庭医生管费用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区域性医疗中心对社区家庭医生的技术支撑,提升家庭医生服务质量。推进专科专病联盟建设,促进医疗服务同质化和分级诊疗。  45.推进公立医院外部治理机制改革。强化公益性和内涵发展,制定公立医院履行公益性的运行标准。完善补偿机制,推动有条件的公立医院通过强化医学科技成果转化、发展国际医疗服务和健康管理服务。按照研究型医院、临床型医院等不同发展定位,对公立医院实行分类管理。科学评价医院成本、产出和医生绩效等,引导医院和医生提高效率、控制成本、提升服务能级。以三级医院医疗资源下沉、基层服务能力提升、居民健康改善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为考核重点,完善医疗联合体综合绩效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与政府投入、医保支付、绩效工资总量、院长绩效等挂钩。  46.优化公立医院内部运营管理机制。全面加强公立医院党的领导,深化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以章程为引领,促进公立医院完善运行和治理机制。推动公立医院建立基于全面预算的全业务、全流程闭环管理体系,强化医疗服务全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形成符合医疗发展规律的人、财、物等资源配置体系,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加强公立医院预算执行审计监督,规范收支行为。制定公立医院工作基本负荷标准。转变公立医院薪酬分配机制,根据规划定位、医疗服务数量与质量、病种难易度、患者满意度、临床科研产出、成本控制、医疗费用控制等要素,合理核定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优化薪酬结构,重点向临床一线、业务骨干、关键岗位、紧缺学科以及支援基层和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  47.推进医保、医疗、医药联动改革和政策协同。发挥医保在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中的引领作用,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完善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增强医药服务可及性,促进医疗服务能力提升,保障市民群众获得优质实惠的医药服务。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与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用药衔接,逐步提高各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比例。  (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  48.完善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完善覆盖全民、依法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政策体系,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更加成熟定型。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基金承受能力,稳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稳步推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改革,完善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促进各类医疗保障互补衔接,提高重特大疾病和多元医疗需求保障水平。做好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等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平衡。完善罕见病用药保障机制。健全医疗救助制度,建立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长效机制,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49.健全稳健可持续的筹资运行机制。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增强全民参保意识,确保应保尽保。建立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各方承受能力相匹配、与基本健康需求相协调的筹资分担和调整机制,均衡个人、用人单位、政府三方筹资缴费责任,优化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和地方附加基金结构和功能,优化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结构,研究应对老龄化医疗负担的多渠道筹资机制。巩固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加大对医疗救助投入力度,拓宽医疗救助筹资渠道,促进医疗救助统筹层次与基本医疗保险相协调,提高救助资金使用效率。科学编制医疗保障基金收支预算,加强预算执行监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基金中长期精算,构建收支平衡机制,健全基金运行风险评估、预警机制。  50.建立管用高效的支付机制。完善医保目录、协议、结算管理。持续推进总额预算管理框架下的多元复合医保支付体系建设。推行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分类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试点,对医疗康复、慢性精神疾病等长期住院按床日付费,对门诊特殊慢病按人头付费。支持紧密型医联体健康发展,完善“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办法。探索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探索以价值为导向的按绩效付费。探索医疗服务与药品分开支付。  51.健全严密有力的基金监管机制。健全基金监管体制机制,落实市、区医保监管职责,强化医保定点机构主体管理责任。完善医保监督检查常态机制,依托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持续推进智慧监管。完善医疗保险基金信用监管,推进信用管理。实施跨部门协同监管,探索引入第三方监管力量,强化社会监督。完善欺诈骗保举报奖励制度。综合运用协议、行政、司法等手段,严肃追究欺诈骗保单位和个人责任,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打击欺诈骗保、危害参保群众权益的行为。  52.优化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推进医保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实现全市医疗保障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落实电子证照在经办服务中的应用,精简办理材料、优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加快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提高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加强监督执法队伍、经办服务队伍建设。推进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法人治理,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经办服务,规范和加强与商业保险机构、社会组织的合作,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建成全市统一、高效、兼容、便捷、安全的智慧医保信息平台。  53.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支持和推动商业保险、医疗服务、健康管理等融合发展,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开展健康管理服务,开发相关的健康保险产品,推动健康保险从理赔型保险向管理型保险转型。加强大数据在健康保险开发领域的应用,丰富健康保险产品。鼓励企业、个人参加商业健康保险及补充保险,持续拓展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种类,鼓励研发商业补充性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发展税优健康保险业务。  (十一)全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54.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推进创新型医学院校建设,与国际著名医学院校开展联合办学和人才培养。发挥医学院校特色,以培养医学科学家、医学工程师、研究型医学技师等高端医学人才为目标,促进医工、医理、医文学科的深度融合,加速推动医学学科建设和发展,深入推进“医学+X”复合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强化高端基础医学人才、临床研究人才和临床药学人才培养。坚持医教协同,推进医学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一体化,完善医学人才培养供需平衡机制,按需调整优化培养结构。建立健康医疗教育培训云平台,为医务人员提供便捷的终身教育。  55.加快各类紧缺人才培养。推进公共卫生人才队伍提质扩容,着力培养病原学鉴定、疫情形势研判和传播规律研究、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等疫情防控人才,强化感染性疾病、呼吸系统疾病、重症医学、急救创伤及医院感染控制等医疗救治人才队伍建设。分类建设传染病、消毒与感染控制、病媒生物控制、食品与饮水卫生、精神卫生、核生化等专业应急处置队伍。加强全科医学学科建设和面向全体医学生的全科医学教育。加强中医全科人才培养,探索建立中西医融合的全科医师培养模式。以中西医结合、中药、中医康复和儿科等为重点,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支持中医药优才学院等高层次人才基地建设。强化麻醉、全科、儿科、老年、精神科、病理、护理、康复、临床药师、医务社工等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扩大“5+3+X”项目培养规模,加强公共卫生与临床医学复合型人才培养。完善基层和郊区人才扶持机制,充实和稳定郊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  56.加快创新人才培养和引进。完善战略科学家发现、培养、激励机制,培养和引进医学科技交叉融合领军人才、优秀学科带头人和复合型创新人才队伍,开展医师科学家培养改革试点。对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实施倾斜政策。探索卫生人才自主引进和遴选机制,对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和团队给予资助,对高峰人才实施个性化政策。  57.优化人才考核、评价和激励政策。科学核定各级各类公共卫生机构人员编制,优化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公共卫生专业人才职称评定实行单列,建立人员薪酬动态增长机制。完善医学人才评价体系,优化临床医师职称评定制度,强化临床实践评价,突出临床研究人才创新成果和转化,畅通成果转化人才的晋升通道。医院对高层次人才可自筹经费、自定薪酬,超过部分不计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等措施。建立医院与卫生健康、医保部门人员交流机制。  (十二)推进法治化、标准化、智能化,逐步实现行业治理现代化  58.加强立法、标准化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法定程序,完成《上海市发展中医条例》修订,研究制订《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实施条例。实施好《上海市医疗卫生人员权益保障办法》。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条例》,推动修改完善政府规章。进一步完善卫生健康标准体系。依托国际标准化组织中医药技术委员会、世界卫生组织传统医学国际疾病分类研究与服务评价中心等平台,制定和推广一批中医药相关标准,推动国际疾病分类标准传统医学部分的国内和国际应用。  59.加强行业综合监管建设。巩固市、区两级行业综合监管会商机制,形成高效协同的综合监管工作体系。健全以信用监管为基础、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全面实施分级分类信用监管,深入开展失信惩戒。强化对公立医疗机构公益性、成本控制、执业行为的监管,对健康服务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有效监管。开展智慧卫监信息化项目建设,推进“非接触式”监管。依托“一网统管”平台,开展医疗废物可追溯管理、居民小区生活饮用水卫生智能监管。开展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和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推进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工程。  60.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一网通办”工作,推进指南精准化、材料个性化、申请自动化、审核智能化。持续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放宽市场准入门槛,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提升卫生健康领域公共服务水平,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61.加强精神文明和政风行风建设。强化医务人员医学人文素养和职业道德教育,弘扬新时期医务人员职业精神,大力宣传先进典型,营造廉洁高效的职业环境。加强精神文明创建,提高全国文明单位和市文明单位的覆盖面。做好新闻发布、政策解读、舆论引导和突发事件应对,加强医疗纪实节目制作和医学科普宣传,为促进医患和谐与行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制度、第三方调解机制,强化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联席会议机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联合开展案件查处及惩戒,形成行业新风正气。依法打击涉医违法行为,维护医务人员正常执业的法治环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对卫生健康改革发展各项决策部署。各区要将本规划主要目标和指标纳入本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目标和任务清单,认真组织落实。卫生健康、医保、发展改革、财政、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科技、经济信息化、民政、规划资源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推进规划落实。市、区卫生健康部门要建立健康影响评估机制,系统评估各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要政策、重大工程对健康的影响。  (二)完善投入机制  完善职责明晰、分级负责的医疗卫生财政投入机制。按照医疗卫生领域事权和支出责任,市、区两级政府落实好各项投入政策,加强资金保障。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向公共卫生能力提升、医疗资源均衡布局、中医药传承创新、临床研究和科技创新、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智慧化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倾斜。完善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的卫生健康多元化筹资投资机制,动员社会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大力发展慈善事业,鼓励社会组织和企业投资健康领域,形成多元化筹资格局。  (三)加强监测评估  建立规划监测评估机制,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建立信息公开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完善规划中期和终期评估制度,对监测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对规划落实不力的部门和单位,加强督查和约谈,确保规划目标实现。
  • 上海生科院:把重大产出写进“健康中国”

    上海生科院:把重大产出写进“健康中国”

    中科院上海营养与健康研究所园区  图片来源:中科院上海营养与健康研究所供图今年5月,中国科学院生命与健康领域一个面向“健康中国”战略、实施“关口前移”的特色研究所已整装待发——中国科学院上海营养与健康研究所(以下简称营养与健康所)正式获得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成为中央独立事业法人科研机构。这个历经3年“大刀阔斧”式整合而成的研究所,既是中国科学院深化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上海生科院”)改革的关键之笔,更是中国科学院贯彻落实《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的“率先”行动。“未来,我们将把‘营养健康标准、健康促进手段、慢病干预方案’等重大产出写在祖国大地上。”上海生科院原院长、营养与健康所负责人、中国科学院院士李林告诉记者。“第四机构”如何破局2015年起,中科院在实施“率先行动”计划中,启动了深化上海生科院改革。在这场顺应生命与健康科学发展规律和内在发展需要的深化改革中,上海生科院的学科布局划分为分子细胞、脑科学、分子植物、人口健康等4个重点领域。2016年11月起,中国科学院分子细胞科学**创新中心、中国科学院脑科学与智能技术**创新中心、中国科学院分子植物科学**创新中心等3家**创新中心,以及上海生科院人口健康领域实体科研机构(现营养与健康所)同步开始以中科院内“计划单列”的形式运行。人口健康领域科研机构常被简称为“第四机构”。李林表示,“人口健康领域涉及的研究方向更复杂,相关单元也更多,改革的难度自然更大”“‘第四机构’的改革走向,事关整场深化改革的成败,是将改革进行到底的不可或缺的一环”。“第四机构”的整合涉及“三所一院两中心”,包括中科院知识创新工程试点以来新建共建的营养科学研究所、上海生科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健康科学研究所、中科院—马普学会计算生物学伙伴研究所、中科院—第二军医大学转化医学研究院,以及从中科院上海分院划转的中科院上海生命科学信息中心(前身为中科院上海文献情报中心)、中科院上海实验动物中心等。对标中科院“率先行动”计划,“第四机构”能建成何种类型的四类机构,一条自主探索之路正在铺就。就在“第四机构”广大科技人员困惑迷茫、翘首以盼的时候,2017年底,中科院领导指点迷津,“第四机构”明确了以特色研究所为发展方向。李林同时介绍,在深化上海生科院改革紧锣密鼓的组织实施中,“第四机构”科学家潜心致研,丝毫不懈怠。如2016年,原营养科学研究所研究员翟琦巍与合作者发现,**RNA可作为记忆载体将获得性性状跨代遗传,为研究肥胖等代谢疾病的遗传机制开辟了新方向。该研究成果在《科学》上发表,并入选2016年度中国科学十大进展。有不少成果作为“华丽转身”的基础,科研人员感到信心满满——“第四机构”未来可期。科学家指导研究生进行活体成像分析。科研人员进行胚胎遗传学操作。先导细胞(玫红色)引导造血干细胞(红色)归巢进入血管微环境。“整合”焕新生时隔一年,2018年底,中科院决议,“第四机构”正式以“中国科学院上海营养与健康研究所”的名称,进入“率先行动”计划特色研究所筹建序列。“第四机构”的领导班子分析认为,破除“一级法人、两级管理”的管理壁障,建立“一级管理”的管理运行架构,是营养与健康所改革的第一步。在“一级管理”管理运行架构构筑中,许多管理人员的岗位进行了调整——原来的所领导不再继续任职、管理处室的主任处长变成主管、未竞聘上管理岗位的职工转岗以尽其才……原健康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健康所)常务副所长孔祥银就是其中之一。他2014年前后开始执掌健康所,两年后重回科研一线,担任营养与健康所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科院肿瘤与微环境重点实验室主任。“我有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科研。”他表示,“未来,我们课题组将继续在人类重大疾病发生的遗传学、表观遗传学基础,疾病相关基因的功能研究,以及生物信息学等方向上重点开展研究。”“这是一个重塑的过程。”李林说,“大家都看到了这次改革对研究所是一次很好的发展机会,齐心协力地配合改革。”在科技布局等重构上,营养与健康所领导团队一致认为:“第四机构”的整合,不是否定一切、重新另起炉灶,应该是将“三所一院两中心”过去多年来厚植起来的优势,进一步整合、凝练、聚焦,焕发新生,彰显特色和不可替代性。创建于2003年的原营养科学研究所以代谢组学为突破点,从分子、细胞、动物、人体到人群,开展以预防为中心、与营养相关的疾病研究。依托其建设的两个中科院重点实验室(中科院营养与代谢重点实验室、中科院食品安全重点实验室),在改革中整合为新的中科院营养代谢与食品安全重点实验室,进一步凝练和整合了研究方向,更加有利于重大成果产出。原健康所由上海生科院与上海交大医学院共建,中科院肿瘤与微环境重点实验室依托其建设,中科院与二军大共建的转化医学研究院亦有部分研究组依托其建设。这两个非法人研究机构与多家医院建立的合作关系,为营养与健康所开展临床转化研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成立于2005年的中科院—马普学会计算生物学伙伴研究所则致力于理论与实验相结合的计算生物学研究,聚焦密集型生物数据的全新计算工具及算法的开发,其目标是实现以优美的数学语言解读生命的奥秘。中科院计算生物学重点实验室依托其建设。中科院上海生命科学信息中心是以信息服务支撑系统创新的重要部署,已具备一定的服务中科院、国家有关部门及地方政府战略研究和学科发展决策的能力,整合后成为营养与健康所的智库单元。整合改革后,营养与健康所在管理上实现了一级管理,在学科布局上,则明确了“慢病防控与健康促进、**营养与食品安全、生物医学大数据与健康智库”等三大方向。“实现了与上海生科院内3个**创新中心错位发展、生物学与基础医学交叉的目标。”李林表示。显微注射共聚焦显微镜活体观察造血干细胞归巢“全链条”服务人口健康“三所一院两中心”整合重组为营养与健康所后,找到准确的定位,成为当务之急。就在中科院启动深化上海生科院改革之初,科学家拿到了一组令人感到沉重的数据。类似数据在日前发布的《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中也有披露:我国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导致的死亡人数占总死亡人数的88%,导致的疾病负担占疾病总负担的70%以上。重大慢病防控与老龄健康促进已成为“健康中国”战略面临的重大挑战。面对这一不争的事实,科学家分析,当前,我国相关领域研究机构似乎少了点什么。“群体营养类研究机构和食品营养类研究机构侧重于政策研究、食品加工、市场监管等方面,而疾病类研究机构则侧重于疾病控制、公共卫生、药物研发等方面。”李林介绍。很显然,以中国人群健康促进为立足点,从致病机理到营养与健康促进关口前移的系统性布局,是现有研究机构中尚未覆盖的空白,这恰恰是营养与健康所*能主动作为的地方。基于这样的认识,营养与健康所提出“围绕‘健康中国’战略,打造**营养与慢病防控研究机构,支撑健康产业发展”的战略定位。“营养、健康、大数据”“慢病干预方案、健康促进手段、营养健康标准”……在营养与健康所举行的一次全体会议上,该所研究员潘巍峻第一次听到李林提纲挈领地勾画出研究所的发展蓝图,感到振奋不已。“科学上我们要去攻克世界难题,研究成果在应用上也应当是有生命力的。”潘巍峻告诉记者,“做到顶天又立地。”2018年11月20日,潘巍峻带领研究团队,在国际上**高清晰解析了体内造血干细胞归巢的完整动态过程。研究成果在《自然》发表。过去6年来,潘巍峻一直和“造血干细胞归巢”这个问题“死磕”。他先后在耶鲁大学、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学习*前沿的理念和技术。为观察造血干细胞归巢的全过程,他带领课题组利用斑马鱼这一模式动物,在优化活体成像技术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活体免疫荧光标记、遗传调控和图形重构计算等方法,首创了一套全新的可以完整解析体内造血干细胞归巢全过程的研究体系。论文发表于《自然》后,临床医生也感到十分振奋。华山医院血液科主任医师陈彤表示,“这一发现预示着我们今后在临床进行造血干细胞移植时,可以靶向、定向地诱导造血干细胞的归巢,有望极大提高造血干细胞移植的成功率。”当前,在营养与健康所,像这样打通基础科学与临床应用的研究正在布局。李林表示,在特色研究所筹建期,我们将抢抓国家目前正在组织实施的主动健康、食品安全、慢病防控等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机遇,进一步修炼内功,积极谋划牵头融“营养、大数据、健康”为一体的重大项目,时刻为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相关任务的组织实施做好准备。“**PI”瞄准大任务PI(课题组长)制是国内外科研组织管理模式通用的一项制度。但是,当国家重大需求对科学界协作提出更高要求时,PI制就显示出了局限性。营养与健康所转型发展的关键改革举措之一,就是创造性地提出打造以问题和任务为导向、灵活机动的“**PI”任务团队制度。科学家也认同,应当在现有PI制的基础上,以一些方向或者任务来凝聚大家,构建“**PI”任务团队制。“围绕重大任务的‘**PI’能让多个研究团队相互配合,一起解决重大科学问题。”孔祥银强调,要让这一制度充分发挥作用,则需要有一套合适的、区别于**中心的评价体系。“不能再以数论文、数影响因子去评价科研工作。”孔祥银表示,在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的定位下,科研评估体系建设成为营养与健康所推进“**PI”制度接下来要布局的关键。营养与健康所按照特色研究所建设方案设计的三大特色方向和五个重点任务,形成了纵横交错的“**PI”任务团队,纵向上有中国**营养计划、生物医学大数据平台建设、生命健康科技智库建设3个任务团队;横向上通过企业、临床医院资源,搭建了6个任务团队。这几个以3个中科院重点实验室为后盾的“**PI”任务团队,贯穿“基础研究、技术开发、示范应用”全链条。此外,为推进研究成果尽快落地转化,营养与健康所还组建了一支强有力的产业化队伍。例如,湖州**营养基地布局了21人的产业化经营人才和团队,致力于研究成果的转移转化,支撑健康产业发展。短短一年多时间里,营养与健康所在筹建特色研究所的过程中,以发挥“整合优势”的思路,实现了在规划、布局和管理上的“三统一”,从体制上解决了营养、数据、健康三者的链条断裂问题。把重大成果写进“健康中国”,以科技创新造福人民,是营养与健康所的初心与使命。胸怀初心,肩负使命,科研人员正奋进在迈向世界科技强国的征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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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第九届上海国际私人健康管理及医疗定制服务展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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